洛阳市林业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林活动,全市林业法治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根基。一是完善组织架构与规划。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职责,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林业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全面融入林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确保法治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形成全方位法治建设体系。二是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2024年度学法计划,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系统学习。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4次,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5次,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三是以党建引领法治学习。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通过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理论知识4次,党员讲授法律法规专题党课10次,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以党建引领推动林业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制度保障。一是高规格推行林长制。构建“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协同联动模式,配套“三单一函”工作机制。全市四级林长积极履职,全年市县累计发布林长令40个,下达督办函282份,解决林业重难点问题300余个。同时,设立10处生态修复基地、6处宣传教育基地,有力支撑林业生态建设与宣传教育。二是深化林业改革。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推广示范合同文本,将林权交易全面纳入全市农村产权平台,规范交易流程。积极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实现全年纠纷案件零发生。持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实施9个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国有林场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林业法治建设。法律顾问全年参与局文件合法性审查40余次,审核对外合同8件,为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审查、法规草案起草等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林业重大事项、决策,通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共对30余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公示信息。规范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责任到人,实时填报“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完善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评查制度,按20%的比例抽查行政处罚案卷,评选优秀卷宗,推动县区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方位公开行政执法流程、职权范围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网站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借助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实时接收、处理群众投诉并回访,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13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再压缩,所有审批事项均按要求采取前台“一窗受理、即来即办”,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制度自查自纠工作,全年无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文件出台。五是持续完善林业资源保护。印发《2024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制定《打击毁林毁草和森林督查案件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定期通报整改进度,适时召开推进会、发督导函、现地检查,向各县区林长推送森林资源管理问题清单、提示单,推动问题整改,2024年,全市森林督查变化图斑调查率100%。
(四)依法化解矛盾,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构建市、县两级林业调解网络,及时化解林地侵占、林权争议等各类林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累计调处80余件林业矛盾纠纷,维护林区秩序与社会稳定。二是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应诉事项。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全年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2件行政复议案件,均已顺利办结,无行政应诉案件发生,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林业部门的公信力。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与“投诉建议”专栏,完善办理与督办机制,接受人大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媒体等多方监督。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全年参加4次,答复24个热线问题,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法治宣教,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普法宣传。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知识。2024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0余次,发放资料26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万余人次,提高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开展法制培训。举办全市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200余人参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与执法能力。同时,着眼林业工作的关键领域,组织森林防火、林草湿调查监测技术培训会各1次,提升林业系统应对火灾风险能力和科学管理技术水平。三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执法科室和人员普法责任。在执法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宣传法律法规,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
回顾过去一年的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一是法治思维运用不够深入。部分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林业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针对性有待加强。在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的特点,宣传内容和方式的精准性、实效性需进一步优化;三是行政执法力量存在短板。林业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短缺,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三、下步打算
(一)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研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权力法定、依法用权的法治理念,将依法履职、依规办事融入日常工作的思想与行动自觉,严格执行并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动全单位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深入调查研究,科学民主决策。着眼推动林业改革在法治框架内稳步推进,定期组织深入基层一线的调研活动,全面掌握林业工作的真实情况与基础数据,为决策提供坚实依据。在决策过程中,始终秉持法治思维,以法律为准绳,为行政权力明确边界,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使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推动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林业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定期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实战演练等方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为林业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