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林业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洛阳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精神,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持续推进依法治林,全市林业法治化建设和职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法治洛阳建设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在全省林业法治建设方面被评为表现突出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一切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重要法治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随时关注、提级督办,确保法治建设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洛阳市林业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按照《洛阳市林业局2023年度机关干部学法计划》,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法、会议学法、法制讲座、以案释法及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方法,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规党纪和林业领域法律法规,带头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2023年以来,市林业局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5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5次,集体学法6次,参加法治培训4次,研究林业法治建设议题6项。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提质效。对13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再压缩,所有审批事项均按要求采取前台“一窗受理、即来即办”,让办事群众只需“最多跑一次”。 2023年以来,市林业局审批窗口共受理国内植物检疫许可45件。二是建立3461林地审批工作方法。积极树立有解思维,主动服务群众,建立了“3461”审批工作方法,在审批上提速、在服务上提质,对上多次与国家局、省局沟通协调,主动对接省、市重点项目,摸清项目底数;对下积极下沉一线送服务,加强对各县区工作指导、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成立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服务保障小组,着力破解企业林地使用急、指标申请难等问题,重点突破、依次跟进,积极当好林业“店小二”,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主动上门服务企业69家205次,共涉及43家业主单位,作为服务企业典型案例,在省非税平台应用会议上作典型代表发言。三是市县联动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涉林地审批成效明显。先后顺利保障了洛阳石化百万吨乙烯项目、宁德时代配套项目用地、嵩县抽水蓄能项目、伊滨区华夏历史文化产业园项目等省、市重点项目和全市基础民生项目。2023年共办结长期占用林地项目审核212起,临时占用林地项目审批5起,按时办结率100%,收到来自群众的4面锦旗、表扬信1封,保障全市高中迁建项目成果显著,受到项目单位的一致好评,荣获全市先进个人表彰一人。全年收到企业表扬信1封,企业锦旗4面。四是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制度自查自纠工作,对出台的政策措施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年无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文件出台。
(三)以高水平机制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以林长制为抓手,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强化基础保障,严格保护管理林业资源,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生态司法)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县“三单一函”运行办法,先后为15位市级林长提供了责任区域林草湿等生态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和工作提示单,确保林长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推动各级林长巡林常态化,要求并指导各对接单位积极协助市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协调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截至目前,四级林长共巡林21.95万次,推动解决问题300余个。同时,以市林长办名义下达森林督查问题、林地管理问题、森林防火、林长巡林等重点问题督办函、提示函16份,有效督促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突出问题。二是以促进发展、强化管理、提高效益和强化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为目标,高标准完成内部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建立了《洛阳市林业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市林业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法》等两项审计制度。今年以来,完成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内部审计项目5个、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局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内部审计项目1个,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审计整改、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2019-2021年中央预算执行省级预算执行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专项审计整改等5类审计整改事项。审计绩效科工作得到市审计局的肯定,1个获得2022年“以审代训”表现突出个人。三是主导起草《洛阳市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该条例是我市对牡丹这项具有洛阳地方特色的文化名片制定的首部法规,为加强洛阳牡丹保护管理,促进牡丹文化传承,打造“牡丹花都”,建设“北国花城”,推动牡丹及其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支撑。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熟悉林业工作的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局对外签订合同审核、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法治讲座等事务。现有法律顾问1名,全年参与审核局文件合法性审查30余次,参与对外合同制定及审核5件。
(四)坚持依法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更加有效。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规范,持续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市级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履职尽责,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有迹可循、有据可依。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在局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按照“谁执法,谁统计”的原则,责任到人,实时动态填报“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可信。规范全市林业执法文书制作,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印发《关于规范全市林业行政处罚案卷的通知》,按照20%的比例抽查全市林业行政处罚案卷,依据《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评选优秀卷宗,并要求各县区参照模范卷宗,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公开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执法职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监督方式,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在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公布林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利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实时处理投诉派单,及时回访反馈诉求人。建立专题汇报制度,定期整理工作台账,每季度主动向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作总结汇报,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针对存在廉政风险点,建立“实时跟踪、监督整改、追责问责”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整改落实早到位,各项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
(五)持续完善林业资源保护,依法履行林业职能。着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印发《洛阳市林业局2023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狠抓森林督查违法图斑问题,制定《森林资源监督情况通报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打击毁林毁草和森林督查案件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森林督查督导领导小组,建立森林督查实时更新工作台账,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督促各县区紧抓“四个不放过”,对存在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案件查处不到位不放过、追责问责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切实压牢整改责任,以定期通报整改进度,适时通过召开推进会、发督导函、现地检查及向各县区林长推送森林资源管理问题清单、提示单等形式推动问题整改。2023年,全市2017-2022年1157个森林督查违法案件实现全部“清零”,案件查处整改率达100%,工作进度位于全省第一,在10月初《河南省林长办公室关于2022年全省森林督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的通报》(豫林长办〔2023〕15号)中获得通报表扬。
(六)坚持人民至上,涉林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一是提高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制定《洛阳市森林火情早期处置预案》《防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预案》,开展森林火情早期处置演练3次,森林植物检疫检查15余次,参与演练100余人,不断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在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投诉建议”专栏,完善办理和督办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媒体等监督,积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参加《行风热线》《百姓问政》节目,解答群众关注热点林业问题。全年参加《行风热线》节目4次,答复热线问题37个,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满意率达到100%。全年上线《百姓问政》1次,回复百姓呼声留言23次,办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5件,满意率100%。三是依法处理信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认真履行市林业局信访工作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涉林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大清仓”,全年回复便民热线及网络诉求350余条。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无局主要负责同志参与出庭事项。
(七)加强普法教育宣传和林业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发挥引领作用。制定《洛阳市林业局2023年度机关干部学法计划》《洛阳市林业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洛阳市林业系统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对全年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开展法治培训,提升法治素养。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全市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各县区林业部门法治负责同志共100余人参加培训。严格实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年度执法资格审核制度,组织29名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集中培训会。组织森林防火消防安全专题培训1次,林草湿调查监测技术培训会2次。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以林长制改革为契机,加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正面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12植树节”“世界湿地日”“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 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组织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普法教育宣传月、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爱鸟周宣传等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版面及现场讲解等方式深入机关、社区及企业开展《森林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加大指导力度,助推县区法治建设。规范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对各县区办案流程、案卷制作及办案质量日常抽查,指导栾川县林业报送林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件,先后督促栾川县等6个县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市林业局2名同志分别被省高院聘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技术调查官和全省林业服务型行政执法授课员。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对标对表,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队伍力量及经费保障薄弱。林业部门缺乏专业的执法机构和队伍,且存在年龄偏大、学历较低、法律专业人员较少、执法装备老旧等现象,执法力量薄弱。二是事后监管亟待加强。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审批队伍力量薄弱、缺乏有效的强制措施等原因导致行政审批事后监管相对缺失,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执法力度和效果较为欠缺。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利用“八五”普法契机,大力拓展林业法治宣传的力度和深度,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强与各县区林业执法队伍的沟通,把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促进执法队伍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加大检查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动林业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4年5月11日